原標題:泰達股份: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52 證券簡稱:泰達股份 公告編號:2025-100
(資料圖片)
天津泰達資源循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113.9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總額的198.71%,對負債率超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82.59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總額的143.99%,敬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天津泰達資源循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達能源”)向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簡稱“廊坊銀行”)申請融資10,000萬元,期限6個月,該融資為兩筆業務,業務均為銀行承兌匯票,每筆票面金額均為10,000萬元,泰達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額的50%交存保證金并以所存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公司提供10,000萬元(敞口)連帶責任保證。
公司的二級子公司天津潤泰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潤泰”)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申請融資20,000萬元,該融資為二筆業務,一筆金額為5,000.00萬元,期限24個月,一筆金額為15,000萬元,期限12個月;公司的三級子公司洛陽潤電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潤電環保”)向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金租”)申請融資13,608.10萬元,期限60個月。以上均由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二、相關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經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的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2025年度為泰達能源、天津潤泰和洛陽潤電環保提供擔保的額度分別為237,000萬元、40,000萬元和42,000萬元。本次擔保前公司為泰達能源、天津潤泰和洛陽潤電環保提供擔保的余額分別為220,130.65萬元、0和1,000萬元,本次擔保后的余額分別為230,130.65萬元、20,000萬元和14,608.10萬元,泰達能源、天津潤泰和洛陽潤電環保可用擔保額度分別為6,869.35萬元、20,000萬元和27,391.90萬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天津泰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冊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泰港工業園10號廠房西側第三層北半側辦公區
(3)法定代表人:孫國強
(4)注冊資本:25,196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一般項目:地質勘查技術服務;基礎地質勘查;金屬材料銷售;金屬制品銷售;金屬礦石銷售;橡膠制品銷售;潤滑油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新型金屬功能材料銷售;有色金屬合金銷售;五金產品批發;五金產品零售;建筑材料銷售;建筑用金屬配件銷售;電線、電纜經營;辦公設備銷售;辦公用品銷售;日用雜品銷售;工程管理服務;國內貿易代理;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管道運輸設備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農副產品銷售;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銷售;針紡織品銷售;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日用百貨銷售;日用品銷售;日用品批發;日用家電零售;金屬基復合材料和陶瓷基復合材料銷售;新型陶瓷材料銷售;家具銷售;家具零配件銷售;家用電器銷售;食用農產品批發;食用農產品零售;農產品智能物流裝備銷售;谷物銷售;豆及薯類銷售;塑料制品銷售;電子產品銷售;合成材料銷售;汽車零配件銷售;非食用植物油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經營;食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6)股權結構圖
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31日資產總額668,878.00655,480.21負債總額627,303.97612,872.17流動負債總額626,658.03612,215.88銀行貸款總額227,323.25219,916.28凈資產41,574.0342,608.04-2024年度2025年1%u5月營業收入1,701,998.96627,657.77利潤總額3,941.421,390.81凈利潤3,387.521,034.01注:2024年度數據經審計,其余數據未經審計。
3.截至目前,泰達能源為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000萬元,不存在訴訟與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項。
4.泰達能源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天津潤泰環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8年7月5日
(2)注冊地點:天津自貿試驗區(東疆綜合保稅區)澳洲路6262號202室(東疆商秘自貿11468號)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冊資本:57,880.02萬元人民幣(5)主營業務:農林廢棄物發電、供熱、供汽的技術開發、技術應用;實業投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6)股權結構2.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項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31日資產總額236,480.08254,212.99負債總額197,613.57213,749.15流動負債總額81,254.8079,017.68銀行貸款總額133,925.98146,821.35凈資產38,866.5140,463.83-2024年度2025年1%u5月營業收入47,996.9819,678.20利潤總額-1,087.011,537.55凈利潤-1,015.431,527.03注:2024年度數據經審計,其余數據未經審計。
3.或有事項
截至目前,天津潤泰提供保證擔保的余額為22,242.90萬元,另天津潤泰以電環保有限公司全部股權分別為文安潤電環保有限公司、德州潤電環保有限公司和洛陽潤電環保有限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不存在訴訟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項。
4.天津潤泰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洛陽潤電環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2018年9月30日
(2)注冊地點: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緱氏鎮扒頭村(顧劉路與府李路交叉口東南角50米1號)
(3)法定代表人:曹士悅
(4)注冊資金:16,2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許可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肥料生產;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清運);餐廚垃圾處理;供電業務;供暖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固體廢物治理;肥料銷售;建筑廢棄物再生技術研發;環保咨詢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建筑物清潔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熱力生產和供應;再生資源銷售;農村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水污染治理;農林牧漁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城市綠化管理;城鄉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不含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檢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的處置服務);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6)股權結構
2.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項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31日資產總額59,079.4257,584.70負債總額44,252.5742,029.73流動負債總額18,680.0117,506.19銀行貸款總額28,072.5627,023.54凈資產14,826.8515,554.96-2024年度2025年1%u5月營業收入7,997.913,788.55利潤總額-615.27689.28凈利潤-606.85695.39注:2024年度數據經審計,其余數據未經審計。
3.或有事項
截至目前,洛陽潤電環保不存在對外擔保、抵押和訴訟等其他或有事項。
4.洛陽潤電環保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泰達能源向廊坊銀行融資事項的擔保協議
1.公司與廊坊銀行簽署兩份《保證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債權人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其他費用、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債務人和保證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債權人實現主債權和擔保權利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險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債務人及保證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費用,以及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要求債務人補足的保證金。
(2)擔保金額:兩筆各5,000萬元。
(3)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期間: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泰達能源的其他股東鄒凌和中潤華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潤華隆”)提供保證式反擔保。
(二)天津潤泰向交通銀行融資事項的擔保協議
1. 公司與交通銀行簽署兩份《保證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范圍: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擔保金額:一筆5,000萬元,一筆15,000萬元。
(3)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期限: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三年止。
2.天津潤泰提供保證式反擔保。
(三)洛陽潤電環保向江蘇金租融資事項的擔保協議
1.
公司與江蘇金租簽署《保證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租金、名義貨價等全部應付款項;主合同項下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債權人實現債權或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與其他費用等)。
(2)擔保金額:13,608.10萬元。
3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洛陽潤電環保提供保證式反擔保。
(四)上述擔保使用的擔保額度有效期限將在2025年12月31日屆滿,擔保額度的審批需重新履行相關決策程序。
五、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被擔保人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二級子公司和三級子公司,因日常經營需要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以保證資金需求,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有利于促進其業務發展。根據被擔保人資產質量等,董事會認為風險可控。泰達能源的其他股東鄒凌和中潤華隆就泰達能源向廊坊銀行融資事項提供保證式反擔保;天津潤泰就其向交通銀行融資事項提供保證式反擔保;洛陽潤電環保就其向江蘇金租融資事項提供保證式反擔保,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一)本次擔保在公司股東大會已審批2025年度擔保額度內,擔保總額度為202.40億元。
(二)本次擔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113.9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總額的198.71%。
(三)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對合并報表外的公司提供擔保,總余額為0。
(四)公司無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擔保責任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一)《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天津泰達資源循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5年9月27日